| 索??引??號 | 11370812004339255B/2022-0769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廢止日期 | |
| 發布機關 | 兗州區政府辦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政策】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濟兗政辦發〔2022〕4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兗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區直、駐兗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數據賦能建設“無證明之省”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2〕50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數據賦能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辦字〔2022〕33號)要求,我區充分發揮數據賦能作用,聚焦企業和群眾經常辦理的服務事項,深入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經審核確認,區級實行免提交的證明事項380項,現予以公布,請各部門抓好落實。清單將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及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免提交證明事項工作指引、修訂辦理指南、完善告知承諾格式文本,并在各級政務辦事場所、政務服務網和部門網站上公示,方便申請人索取或下載。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各部門將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要完善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各部門將承諾人承諾信息及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對違約失信情況依法依規進行約束懲戒。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積極開展事項梳理、規范數據標準、優化服務流程,持續推進業務運行標準化、規范化、數字化。區大數據中心要加強電子證照數據歸集,夯實數據底座,落地證照應用。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評估、提出工作建議,助推“無證明城市”建設提質增效。
附件:濟寧市兗州區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word版】
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doc
【PDF版】
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pdf
【文字解讀】【文字解讀】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圖看懂】【一圖看懂】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
【視頻解讀】【視頻解讀】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
【主要負責人解讀】【主要負責人解讀】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
【專家解讀】【專家解讀】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
【政策簡明問答】【政策簡明問答】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