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768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司法局 | 組配分類 | 負責人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2年12月8日,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布下發了《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濟兗政辦發〔2022〕4號)。濟寧市兗州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曹傳星對《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進行了解讀。
一、 政策背景
近年來,國家、省、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通過加強數據共享、推廣應用電子證照,不斷優化服務流程,壓減企業和群眾辦事所需提交的材料。2022年,濟寧市全力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區司法局根據市司法局相關要求,牽頭編制《濟寧市兗州區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二、 決策依據
依據包括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深化數據賦能 建設“無證明之省”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22〕50號)、數字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深化數據賦能 建設“無證明之省”2022年行動計劃》、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數據賦能 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辦字〔2022〕33號)。
三、文件出臺后,有關部門的保障措施
市場監管部門指導各部門將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發展改革部門完善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各部門將承諾人承諾信息及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對違約失信情況依法依規進行約束懲戒。
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積極開展事項梳理、規范數據標準、優化服務流程,持續推進業務運行標準化、規范化、數字化。
區大數據中心加強電子證照數據歸集,夯實數據底座,落地證照應用。
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評估、提出工作建議,助推“無證明城市”建設提質增效。
四、文件制發的全過程
一是摸底階段,確保事項全面覆蓋。以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為依據,參照區級證明事項實施清單、省市常用電子證照證明清單等相關材料,全面摸清“家底”,動態調整本部門、單位的證明事項清單。
二是梳理階段,確保事項應納盡納。聚焦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重點民生領域,明確凡是能夠通過電子證照、數據共享、告知承諾、行政協助、部門核驗和現場檢查勘驗等方式進行核查的,原則上不得再向群眾索要。
三是審核階段,確保事項科學精準。按照證明事項實施清單、免提交清單“兩清單”雙向審核、實時反饋、同步推進的原則,對區直部門、單位提報的事項進行多輪調研、論證、審核,確保事項無差錯落地。
聯系人:胡萌
聯系方式:0537-341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