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767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司法局 | 組配分類 | 文字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 政策背景
近年來,國家、省、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通過加強數據共享、推廣應用電子證照,不斷優化服務流程,壓減企業和群眾辦事所需提交的材料。2022年,濟寧市全力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區司法局根據市司法局相關要求,牽頭編制《濟寧市兗州區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二、 決策依據
依據包括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深化數據賦能 建設“無證明之省”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22〕50號)、數字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深化數據賦能 建設“無證明之省”2022年行動計劃》、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數據賦能 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辦字〔2022〕33號)。
三、出臺目的
持續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凡是納入《清單》事項,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在辦理行政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時,不得要求申請人再到本區相關單位、機構開具證明,真正讓“減證便民”變“無證利民”,變“群眾跑”為“部門跑”“線上跑”,全面提升我區政務服務水平和能力。
四、重要舉措
區司法局立足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秉承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牽頭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和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編制公布工作。明確實行取消或免提交的證明事項范圍,全面消除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加快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協同管理和服務。在清單梳理編制過程中,區司法局堅持證明事項實施清單、免提交清單“兩清單”雙向審核、實時反饋、同步推進的原則,重點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摸底階段,確保事項全面覆蓋。指導區直有關部門、單位以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為依據,參照區級證明事項實施清單、省市常用電子證照證明清單等相關材料,全面摸清“家底”,動態調整本部門、單位的證明事項清單。
二是梳理階段,確保事項應納盡納。聚焦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重點民生領域,明確凡是能夠通過電子證照、數據共享、告知承諾、行政協助、部門核驗和現場檢查勘驗等方式進行核查的,原則上不得再向群眾索要。
三是審核階段,確保事項科學精準。按照證明事項實施清單、免提交清單“兩清單”雙向審核、實時反饋、同步推進的原則,對區直部門、單位提報的事項進行多輪調研、論證、審核,確保事項無差錯落地。經審核確認,濟寧市兗州區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共計380項,涉及行政審批、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文化旅游、市場監管、農業農村、醫療保障等多個重點民生領域。
聯系人:胡萌
聯系方式:0537-341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