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767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司法局 | 組配分類 | 政策簡明問答 |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12月8日,兗州區下發濟兗政辦發〔2022〕4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問:出臺該文件的目的?
答:立足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數字政府建設,堅持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推進、風險可控原則,全面梳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辦理我區范圍內的行政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時,相關單位要求開具的反映客觀事實的證明,科學確定取消或免提交的證明事項范圍。全面消除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加快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協同管理和服務,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不斷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問:具體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一)全面梳理證明事項。嚴格實行證明事項清單式管理,各部門以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為依據,參照2021年度發布的市級證明事項實施清單和區級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行政權力及依申請公共服務等各類事項中使用的證明,切實做到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對于保留的證明事項,要逐項列明證明事項名稱、涉及的政務服務事項名稱及編碼、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編制形成《區級證明事項清單》。
(二)編制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各部門以《區級證明事項清單(2022年)》為底數,重點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領域梳理一批免提交證明事項,明確通過電子證照、數據共享、告知承諾、行政協助、部門核驗和現場檢查勘驗等方式實現證明事項免提交,編制形成《區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成熟一批推行一批。不能實現“無證明”的證明事項要寫明具體原因。
(三)審核公布。各部門、單位將本級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報區司法局審核后,報請區政府公布,全區統一適用。各部門、單位可以結合實際將更多的免提交證明事項納入本單位清單。區司法局將本地區清單于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報送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報省司法廳備案。
(四)動態調整。根據行政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調整情況和“無證明城市”建設推進情況,可以適時調整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需要調整的,由有關部門、單位向區司法局提出申請和依據,經審核后以本部門、單位名義公布實施,并將公布后的清單于7個工作日內報送區司法局,由區司法局層報省司法廳備案。
問:該文件出臺后,有關部門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各有關部門制定免提交證明事項工作指引、修訂辦理指南、完善告知承諾格式文本,并在各級政務辦事場所、政務服務網和部門網站上公示,方便申請人索取或下載。市場監管部門指導各部門將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展改革部門完善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各部門將承諾人承諾信息及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對違約失信情況依法依規進行約束懲戒。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積極開展事項梳理、規范數據標準、優化服務流程,持續推進業務運行標準化、規范化、數字化。區大數據中心加強電子證照數據歸集,夯實數據底座,落地證照應用。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評估、提出工作建議,助推“無證明城市”建設提質增效。
聯系人:胡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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