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339255B/2025-0244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廢止日期 | 2028-06-28 |
| 發布機關 | 兗州區政府辦 | 統一編號 | 無 |
| 標題 |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的通知 | ||
| 發文字號 | 濟兗政字〔2025〕7號 | 有效性 | 有效 |
YZDR-2025-0010002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兗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
運行管護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保障體系建立健全運行管護機制的實施意見》(濟政字〔2022〕67號),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機制,確保建成的各類工程管好、用好,長期發揮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山東省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魯農建字〔2021〕23號)、《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農田建設項目資產移交辦法(試行)〉的通知》(魯農建字〔2024〕17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農業農村部門立項實施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成的各類工程。
第三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是指對工程設施進行管理、維修和養護,保持工程設計功能,促進工程良性運行。
第四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的主要任務是明晰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明確管護標準和規范,落實管護經費,創新管護模式,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不斷提升管護水平和質量。
第五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建立“區負總責、鎮街落實、村為主體、所有者管護、使用者自護、受益者參與”的工程管護機制,落實管護責任。農民群眾是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的使用者和受益者,鎮街、村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強化宣傳引導,不斷提升農民群眾管護的自覺性,增強農民群眾管護的責任意識。
第六條 實行區、鎮街、村三級管護責任人制度。按照“建管并重”要求,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統籌做好項目建設、管理和運行管護工作,建立完善“建管護”一體化機制,確保各類工程在設計使用期限內正常運行,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的監督指導。項目所在鎮街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區域內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各類工程運行管護,建立管護制度,明確管護標準,落實村級資產移交、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和管護經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程運行管護工作落實到位。
第七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范圍包括:
(一)農業工程:包括機耕路、生產路、田塊修筑、土壤修復及治理工程設施等。
(二)水利工程:包括蓄水池、攔河壩、長條井、排灌站、機電井及配套設施(機井房、射頻器、出水口、高效節水灌溉設備、輸水管道等)、排灌溝渠及渠系建筑物等。
(三)輸配電工程:包括農田變壓器、輸電線路、交配電設施、弱電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等。
(四)林業工程:包括農田林網、岸坡防護等。
(五)其他工程設施:包括農業科技推廣購買的小型儀器設備、數字農田工程設施、農田排澇設備、耕地質量檢測設施、工程安全設施等。
第八條 管護主體具體負責項目工程設施的運行維護,嚴格落實管護制度,加強高標準農田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證設施正常運行。管護主體參照以下原則確定:
(一)以農戶(聯戶)自用為主的工程設施,農戶(聯戶)為管護主體。
(二)受益農戶較多的工程設施,已經組建農民合作組織的,農民合作組織為管護主體;沒有組建農民合作組織、不跨村的工程設施,工程所在村集體組織為管護主體。
(三)沒有組建農民合作組織、跨村的工程設施,所在鎮街或授權的組織為管護主體。
(四)取得土地經營權并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義申報實施建設的高標準農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工程管護主體。
第九條 優先扶持已落實管護主體的項目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各類管護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監督檢查、竣工驗收等工作,確保管護主體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第十條 管護主體應嚴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關費用,不得擅自將工程及設備變賣,不得破壞水土資源和生態環境。對破壞農田工程設施的單位或個人,管護主體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通過租賃、競拍等市場化方式取得工程管護權的管護主體,應服從政府防汛抗旱的統一調度,接受各級、各有關部門和農民群眾的監督。
第十二條 高標準農田項目竣工驗收后,區農業農村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項目法人制作資產清單,及時進行資產移交。能夠明確到村的工程設施,資產一律移交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納入項目村“三資”管理;凡涉及多個村莊的項目工程,由鎮街明確管護和安全責任到單位、到人。
第十三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高標準農田項目,區農業農村局與鎮街,鎮街與接收資產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分別簽訂《高標準農田建設資產移交與管護責任書》、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受益主體簽訂《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合同》,明確移交內容,落實運行管護主體、管護責任。資產移交后,鎮街、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及時建立接收項目清單和資產臺賬,并報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第十四條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田建設形成的項目資產,按照投資比例確定項目資產歸屬,分別將資產移交鎮街、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程設施由參與建設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和管護。
第十五條 根據本區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方式和鄉村治理基礎,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和受益范圍等,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多元化管理模式??刹扇 熬L制”管護模式,以井為單位成立灌溉小組,由受益農戶推選“井長”,具體負責灌溉工程運營、服務和維護,費用由組員分攤;也可采取網格化管護模式,鼓勵組織網格員、護路(林)員、農村電工等人員參與管護;也可采取物業外包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管護。
第十六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經費主要來源包括:
(一)市級以上財政部門預算安排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
(二)區級政府根據財力情況和工程管護需要,由區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資金。
(三)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等籌集的資金。
(四)鎮街安排和受益村從集體經濟收益中按適當比例提取的資金。
(五)受益村通過“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
(六)受益農戶繳納的農田灌溉水電費及維修養護資金。
(七)社會各界捐資贊助的資金。
(八)統籌用于農村基礎設施管護資金及其他資金。
第十七條 工程管護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工程設計使用期內日常維修保養、管護人員報酬,必要的小型簡易管護工具和運行監測設備購置等。
第十八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管護經費管理使用,要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管護資金的使用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定期公示,自覺接受審計及群眾監督。
第十九條 區、鎮街要定期組織開展對工程管護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管護責任落實情況、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管護資金使用情況以及管護效果情況等。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管護主體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工程設施嚴重損毀不能正常運行的,要指導相關合同當事人依法解除管護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
第二十條 區農業農村局要建立農田設施日常監測機制,積極運用無人機、APP 等信息化手段,對所屬鎮街管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各類工程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 區農業農村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高標準農田日常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等工作,對各鎮街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5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28日。
【word版】
濟兗政字〔2025〕7號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docx
【PDF版】
濟兗政字〔2025〕7號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pdf
【一圖看懂】【一圖看懂】部門解讀丨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的通知
【負責人解讀】【負責人解讀】濟兗政字〔2025〕7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運行管護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