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5567052000/2025-010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交通運輸局 | 組配分類 | 專家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為進一步促進我區空中交通運輸事業的高質量發展,2025年4月7日,區政府正式頒布了《關于印發濟寧大安機場兗州區凈空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的頒布,明確禁止在濟寧大安機場凈空保護區進行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活動,如建設不符合機場凈空要求的設施、放飛無人機等小型航空器、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飼養可能影響凈空安全的鳥類等。這些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運輸機場凈空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旨在應對近年來因技術進步和建筑發展帶來的新型安全挑戰。
相較于上級各類文件,《管理辦法》是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所做的詳細的、具體的規范和要求,能更好促進濟寧大安機場的安全高質量發展,為公眾提供安全的空中交通服務。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管理辦法》更具有針對性,明確了兗州區政府相關部門在濟寧大安機場兗州區凈空保護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其次,新增了對濟寧大安機場臨近區域的定義以及在該區域內的臨時施工機械管控要求。該辦法還特別強調了對公眾的宣傳教育,以提高公眾對凈空保護重要性的認識。濟寧大安機場及其相關部門將積極展開凈空保護宣傳活動,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航空知識,增強公眾的航空安全意識。
《管理辦法》的主要要求明確。首先,它強調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隨著低空飛行活動的增加和無人機等新技術的廣泛應用,機場凈空保護面臨更多挑戰。通過制定和實施更嚴格的管理規定,可以有效減少人為因素導致的飛行事故,提升航空安全水平。其次,它突出了具體的管控要求。通過明確的規定,推動兗州區的企業單位和公眾加強對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的了解,避免在濟寧大安機場在兗州區凈空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害航空器運行的行為,促進濟寧民航事業的安全平穩發展。
《管理辦法》的實施,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嚴格行業管理,強化科技支撐,著力提升運輸質量和國際競爭力,更好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指示要求提供了明確的方向,為打造惠及群眾的安全出行服務提供了細致的指導。該《管理辦法》的具體管控制度落實,將有效保障濟寧大安機場的安全運行。
專家信息:石繼彬 濟寧大安機場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
聯系人:賈勇
聯系人電話:0537-341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