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jnsyzq/2024-0379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人民政府 | 組配分類 | 專家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4-08-31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數據共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4年8月26日經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對推動我區公共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提升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將發揮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為了更好地宣傳、貫徹實施好《辦法》,現委托區大數據中心助理工程師王曉彤對《辦法》進行解讀。
《辦法》對適用范圍做了明確的界定。《辦法》適用于全區各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組織的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及其相關管理活動。涉及國家秘密的公共數據管理,按照相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不再適用本《辦法》。
《辦法》對預期目標做了詳細的說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6〕51號)、《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魯人常〔2016〕167號)、《關于推行“首席數據官”和“數據專員”制度的通知》(數字強市辦發〔2024〕7號)、《濟寧市公共數據共享工作細則(試行)》(濟數發〔2024〕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出臺了該《辦法》。將進一步全面落實大數據發展戰略,實現公共數據公平、合理、有序、合規地共享開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有效打破政務部門、單位“數據孤島”,推動公共數據創新應用。
《辦法》緊緊圍繞上級文件推進數據共享管理,與上級文件的預期目標相一致,但相較于上級有關文件對本地區的數據管理指導性更強,有很多基于本地區的創新舉措。一是明確多類主體責任與分工。明確區政府統籌推進全區公共數據管理工作,改變了以往可能存在的管理分散、缺乏統一領導的情況,能更好地整合資源、協調各方,確保公共數據管理工作的高效開展。二是數據分類與共享方式創新。數據分類明確具體,將公共數據按共享屬性分為無條件共享類、有條件共享類、不予共享類,這種明確的分類方式使各政務部門在數據共享時有了清晰的依據,能夠更好地判斷哪些數據可以共享、哪些數據需要有條件共享、哪些數據不能共享,提高了數據共享的效率和安全性。三是強調業務流程再造與優化。各政務部門應當加強基于數據共享的業務流程再造和優化,創新社會管理和服務模式。這一創新點促使政務部門積極利用公共數據共享來改進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例如在審批流程、執法檢查等方面,可以通過數據共享減少不必要的環節和重復工作,提升信息化條件下社會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四是與“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度結合。公共數據資源共享工作是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的重要環節,要求各政務部門充分利用共享數據,探索相關業務流程再造。
聯系人:王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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