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2347000/2023-0454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司法局 | 組配分類 | 文字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3年7月14日,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公布下發了《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濟兗政發[2023]7號)。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區政府前期制發的《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已到期,目前我區重大行政決策制發工作缺少具體規定。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制發水平,構建科學高效、職責明確、配合有力的體制機制,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區司法局起草了《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并以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制發。
二、制發過程
《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在起草過程中,充分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通過區政府網站和今兗州APP兩種方式廣泛征集了公眾意見,同時書面征求了區人大辦、區政府辦、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意見,均未收到修改建議。區司法局組織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行業專家召開了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會議,對起草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一步進行了論證評估,經論證,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草案)》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標準合理,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可操作性,風險等級可控。該文件通過了合法性審查和區政府集體討論。
重大行政決策:指決策機關在法定權限內對關系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規劃、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事項依法作出的決策。
三、主要內容
(一)事項的范圍以及基本原則
科學界定決策事項的范圍是履行決策法定程序的基礎,《規定》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予以細化,增強可操作性。
重大行政決策起草過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二是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原則。三是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四是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
(二)決策草案的形成過程
(1)公眾參與
公眾參與是民主決策原則的體現。一是規定了加強公眾參與平臺建設,決策機關應當建立完善公眾參與平臺。二是為優化營商環境,對聽取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意見作了特別規定。三是對聽證會程序作了具體規定。四是細化了民意調查制度。
(2)專家論證
在專家論證方面,一是細化了專家遴選的要求。二是規定了專家論證的內容。三是規定了專家的權利和義務。四是規定決策承辦單位應當通過適當方式向專家反饋論證意見采納情況。
(3)風險評估
在風險評估方面,一是明確了風險評估的內容,即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生態環境、財政金融等風險進行評估。二是細化了風險評估的程序。三是規定了風險評估報告的內容。四是規定了風險評估結果的運用,明確風險評估結果應當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
(4)合法性審查
合法性審查是依法決策的重要保障,也是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一是規定了合法性審查的前置程序。二是明確了合法性審查的內容。三是規定了合法性審查的方式和發現問題的處理措施。四是規定了合法性審查意見的運用。
(三)決策執行和調整
決策執行是對決策方案的貫徹、落實、推行和實施的過程,對決策執行程序進行規范是保證決策執行效果的重要措施。《規定》一是規定了信賴保護制度,即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決策機關、決策執行單位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二是規定了決策后評估的內容。三是規定了監督檢查措施。
四、目錄管理
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對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快工作進度,確保按時完成;確需進行調整的,應當向決策目錄編制單位提出書面建議并說明理由,由決策目錄編制單位組織研究論證后,報區政府決定。
具體聯系人:馬瑩
咨詢電話:0537-341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