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充分發揮數據賦能作用,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現公布我區電子證照“用證”事項清單。即日起,我區群眾和市場主體辦理以下業務時,若相關證照證明在具備“免提交”條件的證照范圍內,可以免提交實體證照證明。
兗州區電子證照“用證”事項清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