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23〕163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濟政字〔2024〕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經研究,區政府確定將原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的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15項劃轉至區自然資源局實施(見附件)。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自然資源局要做好工作交接,簽訂劃轉備忘錄。自本通知下達之日正在辦理、尚未辦結的審批業務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按程序繼續履行至項目辦結;次日起相關業務由區自然資源局進駐區為民服務中心窗口集中辦理。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由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辦理。
附件:調整事項清單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word版】濟兗政字〔2024〕8號 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doc
【PDF版】濟兗政字〔2024〕8號 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調整事項清單.doc
【漫畫解讀】【漫畫解讀】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