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322306L/2024-0606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發改局 | 組配分類 | 2024年政策評估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1、評估目的、原因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36號)等文件要求,區發展改革局針對《濟寧市兗州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濟兗政發字[2024]4號)進行了后評估。
2、評估對象基本情況
2024年3月,國務院發布國發〔2024〕7號文《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行動方案》,4月山東省發布魯政發【2024】3號文《山東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根據文件精神,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是黨中央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將有力促進投資和消費決策。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結合兗州區實際,起草了該工作方案。
《“兩新”工作方案》共四部分、35項具體任務,主要明確了我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指導思想。分階段提出了到2025年、2027年的發展目標。主要措施即實施八大行動:1、實施高水平技術改造行動;2、實施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行動;3、實施設備更新迭代行動;4、實施新能源車輛倍增行動;5、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6、實施供給產品質量升級行動;7、實施資源回收利用行動;8、實施標準提升銜接行動。并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主要是強化組織領導、加強財政政策支持、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優化金融政策供給、強化要素保障。
3、評估過程
通過召集法律領域專家召開座談會、研究等,對該文件的合法性、規范性及實施效果等進行了綜合評價,充分聽取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后評估法律意見,并形成了專門的后評估報告。
二、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
1、文件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2024年3月國務院發布國發〔2024〕7號文《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行動方案》,2024年4月山東省發布魯政發【2024】3號文《山東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同月濟寧市印發濟政發【2024】9號文《濟寧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并下發濟寧市《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故我區有必要出臺該《辦法》。
2、執行中各方意見及其采納情況
文件實施期間沒有收到相關單位或個人的投訴,沒有誘發任何不穩定因素,施行狀況良好。
3、文件實施情況及效果
《“兩新”工作方案》實施以來,區發改局建立了月調度制度,定期調度工作開展情況、項目儲備情況、對上溝通情況、實施方案制定情況等。全區各部門在各自領域參照《“兩新”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出臺各類政策措施明確了單位具體職責和工作目標,做好政策引領,強化項目儲備,抓好對上爭取,全力推動著“兩新”工作開展。目前國債資金項目成功獲批,各領域設備更新進一步推進;消費品換新取得重大進展,金融貸款活力進一步提升,確保國家政策紅利“接得住、落地快、見效早”,有力推進全區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開創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三、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
經過評估,建議《濟寧市兗州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繼續有效,進一步使用。
濟寧市兗州區發展改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