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我區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區政府辦公室編制了《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和開發利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濟寧市兗州區行政辦公中心1321室(郵政編碼:272100)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3412057@163.com
(三)通過右側【我要發表意見】線上提交。
(四)電話:0537—3401078
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一、起草背景
2024年9月,中辦發〔2024〕67號文《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指出公共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應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充分釋放公共數據要素潛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結合兗州區實際,起草了《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和開發利用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試行))。
二、文件制定的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
2.《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5.《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實施意見》
6.《濟寧市公共數據運營管理辦法(試行)》
7.《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數據共享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試行)》共七章三十六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總則。該部分介紹了出臺該方案所依賴的法律法規、適用范圍,術語解釋以及職責分工等內容。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應遵循依法合規、公平透明、公益優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的原則,落實“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要求,確保數據安全可控。
二是數據供給。該部分規定了數據目錄的管理、維護以及治理要求,按照“按需匯聚、應匯盡匯”“定期更新、數據有效”“一數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則,強化數據質量把控力度,確保數據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三是授權運營。該部分規定了我區采取“兩類主體、兩級授權”模式,按照“N+1+1+N”的組織架構推進實施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工作,并對運營機構、授權工作、一級運營主體授權程序、二級開發主體授權程序、授權協議和運營機構退出機制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四是運營開發。該部分對公共數據在授權運營全流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數據授權和開發、數據產品發布、數據產品流通交易以及各方收益分配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內容規定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相關服務平臺采用隱私計算、身份認證、訪問控制、安全審計、數據加密、數據脫敏、過程追溯、數據備份等技術,保障數據全流程安全,并列出了禁止行為。
五是安全保障。該部分明確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工作按照“誰采集誰負責、誰持有誰負責、誰授權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參與方各司其職,保障數據在全流程中安全使用,并要求相關方制定數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六是監督管理。該部分明確了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過程中,相關工作要接受規范的監管,并建立容錯機制。
七是附則。該部分明確了轄區內其它類型的公共數據亦適用于本辦法,《實施方案(試行)》試運行期為2年,相關解釋由區大數據中心負責。
四、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意義
一是整合多方主體,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通過數據采集、治理、開放、授權、開發、流通交易等途徑,鼓勵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數據利用工作,從而全面挖掘數據價值,讓數據“活起來”。
二是規范數據流通途徑,盤活“數據市場”。通過發揮公共數據在推動數據要素流通過程中的引領作用,帶動更多的企業參與數據流通和交易,賦能地方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三是助推企業數字化轉型,推動產業升級。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是推動數據流通交易和數據創新應用的重要途徑,圍繞行業、區域、場景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將為經濟轉型發展提供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