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5567052000/2023-029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交通運輸局 | 組配分類 | 行政執法主體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
委托方: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局
法定代表人:張沖
地址:濟寧市兗州區揚州南路2號
受委托方: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人:孟憲峰
地址:濟寧市兗州區興隆莊鎮巨興北路崇文大道交界處西北角
為進一步加強、規范我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確立行政執法主體和受委托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局委托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統一行使區交通運輸局的行政執法職責。
一、委托執法范圍
在兗州區行政區域內,以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局的名義,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公路路政、道路運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的行政強制、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職責。
二、委托執法權限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行使兗州行政區域內的公路路政、道路運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責。
(二)負責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對違反交通運輸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三)負責實施交通綜合執法機構信息化和執法隊伍標準化建設;組織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宣傳教育和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加強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工作。
(四)負責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執法工作;參與工程交(竣)工驗收的質量鑒定檢測工作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五)參與兗州轄區內保障國家重點物資道路運輸、緊急客貨運輸、軍事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工作。
(六)承擔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委托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濟兗編辦﹝2021﹞30號。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方權利和義務
1、指導和監督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和委托行政執法事項范圍內以委托單位名義依法實施行政執法;
2、承擔受委托單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委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后,可以根據受委托人的過錯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對受托單位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執法行為予以糾正或者撤銷。
(二)受委托方權利和義務
1、受委托單位只能在委托權限和范圍內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實施委托行政執法行為,受委托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執法或超越委托權限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單位承擔。
2、受委托單位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時,執法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行政執法證件,并按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行為。
3、受委托單位不得將委托的行政執法職權再委托給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行使,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4、受委托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權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規范、手續完備、處罰適當。
五、委托執法期限
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其他事項
1、本委托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各執一份,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2、委托事項發生變化時,根據情況及時對《行政執法委托書》進行修定并按規定備案;重新簽訂《行政執法委托書》后,原委托書自動失效。
委托方: 受委托方:
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局 濟寧市兗州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