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規范性文件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文件質量,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336號)、《濟寧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濟政發(2019]15號),我局起草了《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草案)》,現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十可以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濟寧市兗州區行政辦公中心濟寧市兗州區審計局,0537—3418396,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投資審計監管辦法”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yzsjj@ji.shandong.cn。
(三)右側【我要發表意見】線上提交。
一、制訂背景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及市審計局要求,加快推進投資審計“從數量規模向質量效益轉變、從單一工程造價審計向全面投資審計轉變、從傳統投資審計向現代投資審計轉變”,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對審計工作部署要求、貫徹全面依法治國、加快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促進投資審計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投資審計聚焦主責主業的必然要求。
二、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審投發〔2017〕30號)、《山東省審計廳關于加快全省政府投資審計轉型發展的通知》(魯審字〔2021〕19號)等有關規定。
三、出臺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投資建設審計監督力度,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有效發揮政府投資審計監督效能,促進全區公共投資建設提質增效。
四、主要內容
《濟寧市兗州區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共分六部分二十六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范圍。《辦法》所稱公共投資建設項目,是指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及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等。具體包括對使用財政資金的公共投資建設項目,還包括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
(二)審計的內容及職責。明確了區審計局組織實施審計的職責、審計內容和審計對象,從單一工程造價審計向全面投資審計的轉變,聚焦主責主業,對重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審計。重點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情況、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執行情況、概(預)算執行情況、建設用地和征地拆遷情況、招投標管理情況等進行審計。
審計計劃及實施。明確了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實行計劃管理,按規定要求編制年度公共投資審計項目計劃,有計劃地開展審計工作;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實行項目審計備案制,在項目立項后報送項目基本情況、在項目完工后報送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等相關資料;審計機關實施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時,可以依法行使要求提供資料、檢查資料、調查有關單位或個人等職權;審計機關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時,不得參與工程項目建設決策與審批、征地拆遷、工程招標、物資采購、質量評價、工程結算、竣工驗收等管理活動。
(四)審計結果運用和執行。明確了審計機關實施審計項目,依法獨立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別情況依法進行處理、處罰或移送相關部門;審計機關應當與紀委監委、財政、司法等機關建立案件線索移送、協查和信息共享機制,發揮監督合力。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的審計決定,被審計單位應當依法執行。
(五)責任追究。明確了對被審計單位存在拒絕、拖延提供資料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審計機關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加大對聘用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業人員拒不服從監督管理的或未恪守職業準則、執業規范的,審計機關應當停止其承擔的工作,依照規定作出相應的處理。
(六)附則。明確了該辦法的有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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