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總體要求,為了鞏固提升兗州區實現全面建成小康、全面轉型振興成果,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堅實的水務支撐和保障,區水務局編制完成了《濟寧市兗州區“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濟寧市兗州區九州方圓A座行政辦公中心808房間(郵政編碼:272100);聯系電話0537-3413958。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yzqslj@ji.shandong.cn。
(三)右側【我要發表意見】線上提交。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8月4日。
一、決策背景
水是支撐社會經濟系統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資源,事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社會安全。水利是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十三五”時期,全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治水方針,緊緊圍繞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一大核心”,加快推進水利工程建設與深化改革“兩大任務”。五年內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基本完成,切實提升了水利基礎設施支撐和保障、水生態建設與保護、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務“三大能力”,為“十四五”時期創新前行、持續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奠定了堅實基礎。“十四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全面轉型振興、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與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歷史交匯期。編制“十四五”規劃面臨新時代、新階段,新問題,新機遇、新挑戰、新目標、新任務等一系列新情況,具有新的時代特征和繼往開來的里程碑意義。
二、決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實施辦法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山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等33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等有關規定。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中央及省市農村、水利工作會議和市第十四次黨代會等一系列重要會議精神。按照山東省水利廳和濟寧市人民政府等編制“十四五”規劃的要求,執行國家已經批復、已經編制的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病險水閘除險加固、蓄滯洪區建設等各類專項規劃要求,結合水利建設工程前期工作成果。
三、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
四、決策目的
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工作總基調,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在總結“十三五”水利改革發展主要成就和問題的基礎上研究提出“十四五”時期水利改革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著重補短板、強監管、惠民生、保安全、護生態,奮力推進兗州水利高質量發展,為兗州區鞏固提升實現全面建成小康、全面轉型振興成果,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堅實的水務支撐和保障。
五、重要舉措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目標責任分解,逐個環節、逐個崗位落實責任。建立水利工作經常化調度機制和議事決事機制,定期研究解決事關水利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切實發揮政府在水利改革發展中的主導作用。
(二)制定工作方案
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區“十四五”水利改革發展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推進“十四五”水利改革發展工作方案,明確區域水利改革發展目標任務,本著總體規劃、先急后緩,分期實施的原則,逐個年度分解下達目標任務,逐項工作落實推進部門、推進崗位、推進人員和推進措施,確保工作件件不落空,事事有成效。依據工作基礎落實工作進度與深度,超前謀劃、統籌安排。加強各年度、各階段工作緊密銜接,實現同步展開,壓實推進。
(三)完善投入機制
繼續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全面落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水利建設資金政策,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進一步提高。
(四)加強協調配合
建立部門間協作配合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突出矛盾。
(五)合力治水興水
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與水情教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水患意識、節水意識和水資源保護意識,建立全社會關心水利、支持水利、發展水利的良好環境。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門主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的水利決策機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積極引導全社會參與水利建設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實施辦法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山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等33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等有關規定。
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中央及省市農村、水利工作會議和市第十四次黨代會等一系列重要會議精神,山東省水利廳和濟寧市人民政府等編制“十四五”規劃的要求和有關文件,國家已經批復、已經編制或正在編制的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病險水閘除險加固、蓄滯洪區建設等各類專項規劃要求,結合水利建設工程前期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