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322533R/2022-0515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農業農村局 | 組配分類 | 專家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2-07-10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2年8月30日,該領域專家鮑玉航同志從政策背景、決策依據、出臺目的、重要意義等方面,對《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濟寧市兗州區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進行了解讀。
一、政策背景
國家、省和市高度重視此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多次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先后下發關于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對縣區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簡稱“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關數據不能全面反映當前農用地土壤質量實況,需要開展土壤三普工作,實施耕地的“全面體檢”,真實準確掌握我區土壤質量、性狀和利用狀況等。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有關要求,為全面掌握土壤資源情況,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二、決策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號)、《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農建發〔202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山東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魯政發〔2022〕5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濟寧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濟政發〔2022〕6號)和全國土壤普查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兗州區實際編制本通知。
三、出臺目的
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目的在于:“為守住耕地紅線、優化農業生產布局、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基礎,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查明我區土壤類型及分布規律,查清土壤資源數量和質量等,普查結果可為土壤的科學分類、規劃利用、改良培肥、保護管理等提供科學數據支撐。建立耕地土壤的基礎數據,對農業生產布局、糧食種植區的劃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都有著積極的作用,為兗州區經濟社會生態建設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
四、重要意義
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對全面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性狀和利用狀況等基礎數據,提升土壤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節約用地制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土壤普查,查清土壤資源數量、質量、分布、利用等情況,是精準有效實施新時代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推進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主要決策依據,對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同時土壤三普為完善土壤分類系統與校核補充土壤類型、更新完善土壤基礎數據、構建土壤數據庫和樣品庫、開展數據整理審核、分析研究和成果匯總提供了有力支撐。全面查清農用地土壤質量情況,對于精準施策加強耕地保護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義。
五、重要措施
(一)總體目標。遵循全面性、科學性、專業性原則,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要求, 全面查明查清我區土壤資源情況,分級分類掌握土壤數量、質量、性狀、分布、利用狀況和變化趨勢等基礎數據,建設土壤普查數據庫和樣品庫。
(二)普查對象:為全區耕地、園地、林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
(三)普查主要內容:普查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土壤性狀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層樣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狀、生物性狀指標分析化驗等;二是土壤類型普查,包括對主要土壤類型的剖面挖掘觀測、采樣化驗等,補充完善土壤類型;三是土壤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類型、氣候、水文地質等;四是土壤利用狀況普查,包括基礎設施條件、種植制度、農業生產水平等。
(四)普查方式。在國家統一工作平臺、統一技術規程、統一工作底圖、統一布設樣點、統一篩選檢測機構、統一質控體系的基礎上,以鎮街為單位,采取外業調查采樣和內業測試化驗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
(五)普查進度安排。2022年啟動土壤三普工作;2023—2024年全面鋪開普查;2025年進行成果匯總、驗收、總結。“十四五”期間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報市三普辦公室。
(六)普查成果。建成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形成全區耕地質量報告和全區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
(七)保障措施。一是組織保障。區政府成立濟寧市兗州區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決策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相關工作。 二是技術保障。成立普查技術組和專家咨詢組,負責審查相關方案、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技術培訓、實地指導等。三是經費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經費由省財政和市、區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擔。區財政根據普查任務、計劃安排和工作進展,將普查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根據工作進展,經費足額落實到位。四是宣傳保障。用好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土壤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認真做好輿情引導,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政策解讀機構:兗州區農業農村局
具體聯系人:蔣明波
解讀人:鮑玉航 兗州區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副主任
咨詢電話:0537-3422869
【政策文件】濟兗政發〔2022〕6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濟寧市兗州區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濟兗政發〔2022〕6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濟寧市兗州區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