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84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司法局 | 組配分類 | 風險評估 |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濟寧區兗州區司法局于2022年12月5日在九州方圓A座19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專家論證及風險評估會議,對區司法局代政府起草的《濟寧市兗州區行政應訴辦法(草案)》進行研究討論。
參加論證會的有:區司法局
專家組成員為:
李文章,山東眾睦律師事務所(政府法律顧問)
漆安魯,山東九州匡正律師事務所(政府法律顧問)
周生學,山東華安御橋律師事務所(政府法律顧問)
徐皎潔,區司法局(行業領域專家)
程遠,區司法局(行業領域專家)
宋媛,區司法局(行業領域專家)
趙瑋,區司法局(行業領域專家)
專家組和與會人員聽取了區司法局關于草案調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組織會簽以及意見采納情況的匯報,審閱了草案內容,針對草案實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作了審查,從專業和技術角度進行了充分論述和客觀評價。針對社會公眾、會簽單位、合法性審核基層聯系點、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提出的修改意見建議,展開了細致的、針對性的討論。專家組成員解答了與會人員的疑問,就某些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問題,對起草單位進行了詢問。經專家組(共7人,一致同意)舉手表決授權,起草單位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歸納形成專家論證報告如下:
一、草案主要內容綱要
《辦法》以《山東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則》、《濟寧市行政應訴辦法》為主要內容,共三十六條,規范了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與范圍、出庭應訴規范、主動糾錯的義務、敗訴情況報備及責任追究的情形等內容。
二、專家組意見
(一)草案是否易導致社會風險
不易導致
(二)草案是否易導致公共安全風險
不易導致
(三)草案是否易導致生態環境風險
不易導致
三、專家組結論性意見
《濟寧市兗州區行政應訴辦法(草案)》內容風險評估等級可控。
濟寧市兗州區司法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