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322488Q/2022-0582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住建局 | 組配分類 | 專家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2-10-01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為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兗州城區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布下發了《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我們邀請兗州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法規科科長陳興常在新舊文件差異方面進行專題解讀。
與舊文件相比,新文件在房源籌集、申請條件、申請和審核程序、保障標準,使用、復核與退出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具體修改內容如下:
1、房源籌集。《辦法》明確了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方式、年度建設計劃、用地供應、規劃選址、資金籌集渠道、稅費優惠等事項。與原《辦法》內容相比,刪減了將直管公房逐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有關規定;增加了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竣工驗收后,應及時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規定。與濟寧主城區《辦法》內容保持一致。
2、申請條件。《辦法》分別規定了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低保、特困)、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三類群體不同的準入條件。其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戶籍、人均住房面積、人均收入、名下車輛、工商注冊等方面作了限制;新就業無房職工在畢業年限、社保繳納、名下房產、工商注冊等方面作了限制;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居住證、社保繳納、名下房產、車輛、人均收入、工商注冊等方面作了限制。與原《辦法》內容相比,取消了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具有主城區城鎮戶籍需滿2周年的限制;將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機動車購置價格的限價由7萬元提高到10萬元;新就業無房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由“2周年以上”修改為“繳納即可”。與濟寧主城區《辦法》內容相比,申請條件增加了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名下無注冊企業(除個體工商戶注冊外)、高管等工商注冊登記信息。
3、申請和審核程序。與原《辦法》相比,該部分內容變化較大。《辦法》通過業務流程再造和部門間數據信息共享,簡化申請材料、精簡辦事環節、提高審批效率,推動住房保障申請從“線下跑”向“網上辦”、“協同辦”的轉變,切實為群眾申請住房保障提供便利。
4、保障標準。《辦法》規定了保障家庭只可在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發放租賃補貼中選擇一種保障方式。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時,明確了配租方案的公布、優先保障的情形、租金價格的確定等內容;發放租賃補貼時,明確了保障范圍、保障面積、發放標準、補貼的確定與調整等內容。與原《辦法》內容相比,擴大了租賃補貼的保障范圍,由原來的僅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將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也納入租賃補貼保障范圍。與濟寧主城區《辦法》內容保持一致。
5、使用、復核與退出。《辦法》規范了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合同期限、日常監督檢查、違規清退、合同期滿后的資格重審、續租等內容。
二、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濟寧市兗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具體聯系人:張珂
咨詢電話:0537-3413396
濟兗政辦字〔2022〕26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