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8120042347000/2021-0386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司法局 | 組配分類 | 文字解讀 |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文件的主要內容
《程序暫行規定》共七章六十四條,一是規定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以及基本原則和要求;二是決策草案的形成,包括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這幾個關鍵環節;三是合法性審查,規定了送請合法性審查應當提供的材料、審查方式、審查期限以及對審查結果的處理方式;四明確了集體討論的過程和決定形式;五是規定了決策執行督查制度、決策執行單位的職責和決策后評估報告的內容等;六是責任追究,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終身責任追究;七是附則,規定了文件的施行時間和有效期。根據《濟寧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規范性文件應當載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3年至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1年至2年。”《濟寧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效期為2019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因其為本文件制定依據,建議《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自印發之日次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二、文件起草過程
按照《濟寧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要求,在區政府網站上廣泛征集社會公眾意見建議,同時書面征求了區直各部門、政府法律顧問、行業協會的意見,經過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查核、局領導班子討論等環節,起草了《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
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
(一)制定有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關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重要的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
(四)制定開發利用或者保護水、土地、能源、礦產、生物等重要自然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開發利用或者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風景名勝區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七)決定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本條第一款規定事項的決策程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以及政府內部事務管理決策,不適用本規定。
四、公眾參與方式
決策承辦單位應當采取便于社會公眾參與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依法不予公開的決策事項除外。
決策承辦單位根據重大行政決策對公眾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可以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書面征求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意見。
【政策文件】濟兗政發〔2021〕8號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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